洛川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地段同时包括了现状旧城区与未来城市新区,起着扩展与完善主城区用地结构、展现城市新面貌的作用。本次控规是在《洛川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化与完善,并做出适当调整。
用地布局上,首先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生活性主轴与生态景观轴的结合处设置集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场馆和大型城市公园等设施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一级公共中心,满足现代城市空间发展的需求;其次对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城市一级公共中心依照不同的用地性质分片区进行深化完善;最后将规划城区内公共建筑分为三个层级,即城市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公共建筑,并将城市居住用地划分为若干居住小区,构成居住区——小区的二级结构模式。
规划对旧城区实施“小规模、渐进式”的改造方式。力求有效利用现状道路与设施,加强对旧城区空间结构的调整和居住环境的改造,完善各类设施空间布局,采取有步骤、分阶段的实施方式与政策,针对不同地段的特点采取“政策分区”的形式分片改造,并通过一定的社会机制作为保障。
本项目获2009 年度陕西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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